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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力乡村振兴,江苏将建成100个非遗工坊
来源: 新江苏·中国江苏网     时间: 2023-07-10 15:20:5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,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,近日,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乡村振兴局正式印发《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,分为3章共10条内容,从广泛吸纳就业、培养优秀人才、提升创新能力、拓宽营销渠道、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对建设非遗工坊提出具体要求,并同步印发《江苏省级非遗工坊申报设立指南》,明确省级非遗工坊设立条件、标准、程序等内容。

非遗工坊,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,开展非遗保护传承,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。根据实施意见的发展目标,到2025年,全省建成各类非遗工坊100个。非遗工坊建设机制逐步健全,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,传承人队伍不断壮大,各类传统工艺得到有效保护,发展活力更好彰显。非遗工坊在加强非遗保护、激发传承人创业、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、促进就业增收、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,取得显著成效。

意见提出,充分发挥非遗资源和非遗工坊优势,将其作为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载体。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,大力开发手工制作、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、灵活就业岗位。聚焦脱贫人口、农村低收入人群等,优先吸纳其到非遗工坊就业。支持非遗工坊培育特色劳务品牌,提升非遗工坊人员就业质量。

鼓励依托非遗工坊开展传统工艺类职业技能培训。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面向非遗工坊开展调研、培训、交流活动。鼓励非遗工坊带头人申报建设各类人才品牌载体。

加强研发设计、生产销售,深化产业联动,推出“非遗+”“+非遗”系列产品。鼓励非遗工坊与非遗创意基地合作开发文创产品、旅游商品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工坊知名品牌。

支持鼓励非遗工坊进旅游景区、进历史文化街区搭建制作体验销售平台。支持非遗工坊积极参与地方文旅宣传推介、展览展销和节庆活动,开展东西部非遗工坊建设相关交流和对口援建活动。支持非遗工坊在非遗购物节、文化旅游博览会、乡村旅游节等活动中专设展区,鼓励非遗工坊与网络销售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
支持非遗工坊依托乡村旅游创客基地,培育建设具有地方人文特色的研学旅游项目。组织推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非遗工坊参评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、申报省级非遗工坊。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成为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、非遗创意基地或非遗旅游体验基地,给予相关政策扶持。支持非遗工坊建设成绩突出的地区,创建非遗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县和非遗村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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